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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慧: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前景广阔 要做好创新保护
2016-04-14 15:07   新华网 审核人: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凌纪伟)相比西方国家已建立数百年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立法进展迅速,取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令世界刮目相看。

中国知识产权建设进展如何?

“在知识产权立法层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符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说。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国家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加入了一些重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此外,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在2000年、2001年先后对“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作了修改。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情况,2010年、2013年我国又先后修订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目前,新一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伴随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组建及运行,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而从知识产权应用和发展来看,2015年我国商标申请量达287.6万件,已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专利方面,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前景如何?关键点在哪?

“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也提出“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李俊慧认为,伴随人工智能、3D打印、机器人等各类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普及和发展,我国今后几年的知识产权发展前景广阔。

——首先,在很多新技术、新应用领域,我国与世界很多国家基本处于同步研究阶段。这有助于我们积累更多技术专利及参与标准制定,把握相关产业的主导权、话语权。

——其次,“互联网+”既提升了传统产业的竞争力,也增加了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广度。更重要的是,这极大的促进了知识、信息的流通,缩短了技术交流周期,有助于激发相关群体的创新、创造热情。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今后发展的关键点,李俊慧说,第一要有良好的创新保护机制,包括高效的审查授权机制、健全的成果转移机制以及完善的创新成果保护机制。第二要营造良好的发明创新氛围,引导科研人员积极钻研新技术、新发明,而发明创新成果市场化转移变现又能很好的回哺科研人员,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发明创新氛围和正向激励机制。

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改革 与世界接轨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中国要走的路依然漫长。国外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经验和做法,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

李俊慧说,我国在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额度上较低,虽然几次修法有所提高,但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法定标准还有可提升的空间。其次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另外还要提高知识产权总体质量,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从数量庞大到质量强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目前,中国已经加入了众多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上已经实现与国际接轨。而从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维度来看,我们需要优先考虑的是什么样的体制更适合我国的国情。

“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做法可以作为我们参照或参考对象,但未必是说,我们一定需要和某些国家保持一致。”李俊慧建议,对于知识产权管理来说,从权利人保护及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相对统一的管理机制可能会更高效,对此可以采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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